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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条款
  关于利用规则
  关于“旅之窗”
  与利用者的关系
  会员申请
  住宿设施的空房状态·入住价格
  登记住宿设施
  信息的真伪
  预订的受理与成立
  预订确认
  住宿费用的支付
  预订的取消·修改
  与利用者的联系
  禁止事项
  利用者的责任
  服务的修改·废止
  利用者的个人信息
  本规则的修改
  其他
 利用条款
     
  第一条 关于利用规则
    本规则规定利用“旅之窗”的使用者(以下简称使用者)应遵守的事项。使用者除本规则之外,还应遵守“旅之窗”会员规则、其他各规则、规定及条款(以下简称本规则等)。
     
  第二条 关于“旅之窗”
    “旅之窗”提供互联网上宾馆订房信息的服务。由上海旅之窗网络有限公司运营主持。
     
  第三条 与利用者的关系
    本公司是提供住宿设施预订业务、与使用者之间进行住宿预订的系统。通过”旅之窗”网的相关预订、取消等的取决,根据住宿设施的条款、规定,由利用者与该住宿设施直接解决。本公司与此一切均无关系。请利用者有责任的使用“旅之窗”网。如果,利用者与住宿设施之间有纠纷、纷争时,由利用者与该住宿设施直接解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会员申请
    预订“旅之窗”网上的住宿设施,必须同意“旅之窗”会员规则,申请会员。参加注册为“旅之窗”会员和利用“旅之窗”网都为免费。
     
  第五条 住宿设施的空房状态·入住价格
    “旅之窗”网上住宿设施的空房状态·入住价格等,可能与同家住宿设施在其他网站提供的信息不同。住宿设施的入住价格中,服务费、城市建设费等税项可能含有,也可能不含有。预订时请注意。 “旅之窗”网上的住宿设施会有更改入住价格等。此时,更改后价格的增减适用于更改后预订的,已经预订的按预订时的价格适用。
“旅之窗”网上住宿设施的空房状态和入住价格由住宿设施直接提供,本公司不承担由于信息错误所产生的后果。
     
  第六条 登记住宿设施
    “旅之窗”网上利用者能够预订的住宿设施,只限于“旅之窗”网上登记的住宿设施。另外,利用者在“旅之窗”网上能预订的住宿日程,也只限于“旅之窗”网上显示的住宿日程。
     
  第七条 信息的真伪
    “旅之窗”网显示的相关住宿设施、日期等信息,均由住宿设施直接提供,具有时效性。本公司不保证这些信息的正确性等,并且不承担由于信息错误所产生的后果。
     
  第八条 预订的受理与成立
    预订住宿设施时,需在“旅之窗”网的页面上输入必要的内容。住宿设施对预订的受理,在输入的预订信息通过本公司的服务器传达到住宿设施的时刻完成。有关住宿方面的合同,根据住宿设施规定的条款成立。
预订某些住宿设施时,住宿设施可能联系利用者提供相关信息等,本公司与此一切均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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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预订确认
    如向住宿设施进行预订确认,请在预订受理完成显示[通过“旅之窗”的订房已成立]页面后进行。预订完成页面的内容,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利用者登记的邮箱地址中,建议打印此邮件,入住时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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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住宿费用的支付
   

给中国大陆,港澳台住宿设施的住宿费用,请在入住或退房时支付给住宿设施的前台。但住宿设施有特别规定时除外。
日本住宿设施住宿费用的支付有以下两种方式:
1. 信用卡在线直接支付。部分日本的住宿设施预订进行时会要求直接用信用卡在线完成支付,在住宿设施内的其他费用在入住后另外结算。
2.在住宿设施的前台直接支付住宿费用。但在预订进行时会要求输入信用卡信息进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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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预订的取消·修改
    利用者可根据与住宿设施的约定,全部或一部分解除其旅行日程、旅行服务的内容、其他预订等,或修改预订内容。
住宿预订的取消、修改,原则上请通过“旅之窗”网的专用页面进行。因住宿预订的取消、修改所产生的取消费用等的支付,按该住宿设施决定的费用规定,由利用者与该住宿设施之间直接进行。住宿预订后未进行取消联络,且未入住时也是一样。另外,如在“旅之窗”网上的取消是在入住当天进行的,取消信息有可能不能传达到该住宿设施,因此请直接和“旅之窗”网上显示的住宿设施直接联系。因未直接联系而造成利用者损害、利益受损时,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可以受理取消、修改的期间根据住宿设施的客房类型不同而不同。“旅之窗”网上的预订也有可能不能进行取消、修改,此时请直接与住宿设施联系。
中国预订日本的住宿设施,如果已通过信用卡在线直接支付,要取消预订的情况,则根据日本各家住宿设施的取消规则,在扣除相应取消款项后返还差额,返还日则根据会员使用的信用卡发卡银行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请咨询发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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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与利用者的联系
    住宿设施或本公司需与利用者通知、联系时,原则上使用电子邮件。由于利用者的电子邮件环境不足或传达路径不足而造成未送到时,住宿设施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住宿设施为确认预订等可能会电话联络利用者。本公司认为紧急时,住宿设施或本公司为与利用者取得联系,可能会联系会员申请时登记的电话号码或预订时所提供的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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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禁止事项
    利用者在利用“旅之窗”网时,不能进行以下的行为:
1.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2.使其他利用者或其他第三者感到不愉快的行为。
3.通过本公司承认以外的方法利用“旅之窗”的行为。
4.发送或写入有害的计算机程序行为、发送垃圾邮件等行为。
5.违法法令或公共秩序良好风俗的行为。
6.其他本公司禁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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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利用者的责任
    利用者在利用“旅之窗”时自发进行的行为,由该利用者承担责任。另外,利用“旅之窗”而损害第三者时,利用者有责任承担并负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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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服务的修改·废止
    本公司根据自己的决定,有权事前不通知、不联络利用者而修改、废止“旅之窗”的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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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利用者的个人信息
    本公司未经过利用者事前同意,将不对第三者公开利用者对本公司公开的有关利用者的信息及与利用者交涉的相关履历等信息(以下简称顾客信息)。但是,在以下场合,将不经过利用者的事前同意而公开顾客信息。
1.根据法令而要求公开时。
2.为保护本公司、其他利用者、住宿设施及其他第三者的权利、利益、名誉等,本公司判断需要时。
3.与本公司的合作公司进行业务合作时。此时,将要求合作公司妥善管理。
对于顾客信息,本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针进行管理。
本公司可对会员发送电子杂志或通过其他方法提供信息。如会员不希望提供信息,请根据“旅之窗”指定的方法通知其意,将停止信息提供。但是,对于服务运行所必须的信息提供,将不按会员的要求停止。
本公司对预订该住宿设施有其他预订的利用者,将对住宿设施公开与该利用者进行交涉所必要范围内的顾客信息,及该利用者与该住宿设施之间的交涉履历。另外,利用者登录“旅之窗”网上住宿设施的主页时,本公司可能向该住宿设施公开该利用者的以往信息。此时,利用者同意本公司公开的信息被该住宿设施利用。
在住宿设施的义务中,有关心利用者的个人信息及保护顾客信息(包含以往信息)等的约定,但本公司不保证住宿设施遵守。详细情况请直接询问各住宿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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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本规则的修改
    本公司可能不事前通知利用者而修改本规则,因此请每次确认本规则。本规则修改后,适用于修改后的规则。本规则修改后,利用者利用“旅之窗”时,将视为同意修改后的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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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其他
    对于本规则未规定事项,适用于“旅之窗”会员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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